發布日期:2020年06月11日 09:30
發布會嘉賓:市住建局局長高捌玲、市住建局副局長袁忠國,市城管執法局副局長張永紅
發布會地點:市政府新聞發布廳(敬亭閣二樓)
主辦單位:市政府新聞辦,市政務公開辦
宣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第一條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宣城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19〕12號)和《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宣發〔2019〕1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第三條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并組織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擬訂全市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年度投資計劃編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有關保障住房資金安排并組織、監督實施。
(三)負責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訂適合市情的住房政策,組織實施并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市住房建設規劃并組織、指導實施。
(四)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發展與交易管理的行業指導工作,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負責擬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執行國家和省產業政策。承擔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職責。指導并組織實施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市、區房地產市場發展、房地產綜合開發和房地產交易管理工作。
(五)負責擬訂城市建設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城市公共重點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等項目建設。
(六)負責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管理。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并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重點鎮、中心鎮的建設。
(七)負責執行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標準;執行國家和省工程建設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執行國家和省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執行國家和省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執行并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八)負責監督管理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建筑活動;擬訂工程建設、建筑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筑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筑勞務合作。指導并監督建筑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的執行。負責全市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管理和造價從業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及相關備案工作;負責全市工程定額解釋和工程造價糾紛調解工作。
(九)負責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并監督對建筑工程質量、建筑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的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負責推進建筑節能、城鎮減排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建筑節能政策的執行,擬訂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筑節能項目。負責綠色建筑(建筑節能)推廣應用以及相關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工作。
(十一)負責直管公房的產權產籍管理、租賃、運營等管理及日常檢查、維護和修繕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政府直接投資的保障性住房的運營管理等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白蟻防治和危房鑒定的行業指導和管理工作,承擔市區白蟻防治、危房鑒定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物業行業指導、監督、管理工作。做好物業服務企業的行業監管、研究制定全市物業管理配套政策。
(十四)負責海綿城市建設、城市地下管廊建設專項規劃編制,并牽頭組織實施。
(十五)負責研究提出城市建設資金的使用、管理和調整的建議。
(十六)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指導全市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七)負責全市建設稽查工作。
(十八)負責管理城市建設檔案,牽頭做好城市建設檔案、管理檔案的綜合利用管護工作。
(十九)負責擬訂全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計劃和技術政策;組織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與管理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 (二十)負責制定全市建設行業人才培養規劃;負責全市建設行業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二十一)負責指導行業的體制改革、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及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二十二)執行國家、省、市新增相關職能,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根據部門主要職責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承擔以下主要權責事項和服務事項,并相應制定監管事項和事中事后監管細則。
(一)主要權責事項。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共計70項權責事項,其中行政許可7項、行政處罰43項、行政確認1項、行政裁決1項、其他權力18項。具體內容以調整更新后公布的部門權責清單為準。
(二)主要服務事項。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共計28項公共服務事項。涉及的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共計12項。具體內容以調整更新后公布的部門公共服務清單、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為準。
(三)事中事后監管。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權責清單所列權力事項均應制定事中事后監管細則(或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裁量權基準),并根據權責清單動態調整及時予以調整,主動向社會公布。
第五條 有關職責分工。
(一)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職責分工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市政公用設施等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加強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承擔城市燃氣、供水、排水(澇)和污水處理等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職責。負責城市燃氣供應和城市供水、污水處理、節水等市政公用設施以及市政公用事業管理、運行、養護、提升改造工作。負責城市道路及交通設施、橋涵、排水、排澇、照明(亮化)、地下管線(管廊)等市政基礎設施管理養護和城市排水、防洪排澇等職責。
(二)園林綠化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職責分工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園林綠化等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承擔園林綠化等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職責。負責公園、廣場、濱河綠地以及道路綠地等城市園林綠化的管理、運行、養護、提升改造工作。
(三)市、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職責分工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不含宣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相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事務;負責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市直單位及企業外來務工人員的公共租賃住房審核工作(不含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宣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負責市政府交辦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不含宣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范圍內注冊的工程建設企業資質初審和審批工作。
宣州區政府負責本轄區范圍內(不含城市規劃區)以及宣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范圍內相關住房和建設管理(建設監管)事務;負責城市建成區背街后巷的市政園林建設工作;負責本轄區范圍內(不含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物業管理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本轄區范圍內(不含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注冊的工程建設企業資質初審工作。負責宣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范圍內市直單位及企業外來務工人員的公共租賃住房審核工作。
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負責本轄區范圍內物業管理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本轄區范圍內市直單位及企業外來務工人員的公共租賃住房審核工作。
第六條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行政審批科
(三)計劃財務科
(四)人事法規科
工作。3.負責組織實施行業職業標準、執業資格標準,歸口管理建設行
業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及其注冊工作,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
對外交流與合作。4.負責普法、法規建設、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法
制宣傳教育工作。5.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6.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
的服務管理工作。
(五)城市建設科
(六)村鎮建設科 1.負責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工作,指導縣城以下全市重點鎮、中心鎮的建設。 2.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七)建筑業科
(八)住房保障和市場監管科 1.負責研究提出住房保障改革發展方案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 2.負責研究分析住房保障和房地產市場發展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 3.負責組織編制全市住房建設、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 4.負責指導全市城市綜合開發、住房建設、住房制度改革和住宅產業化工作。 5.承擔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質量安全管理科
1、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揚塵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條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行政編制22名。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14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系統工會主任1名)。具體編制分配和領導職數配置報市委編辦備案。
第八條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機關黨群組織設置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十條 本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各位來賓、新聞界的朋友們,大家好:
非常榮幸參與此次新聞發布會,借此機會,我謹代表市住建局黨組向長期以來關心支持宣城市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發展的廣大新聞界的朋友們,表示衷心的感謝!下面,我向大家介紹二十年來宣城市中心城市建設發展的總體情況。
撤地設市20年來,宣城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皖蘇浙省際交匯區域中心城市的目標任務,堅持“做規劃、拉框架、補功能、提品位、優環境”,鑄就了中心城市建設和發展的壯麗篇章,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基礎設施全面提升,城市功能日趨完善。相繼榮膺國家園林城市、國家節水型城市等諸多殊榮。
一、20年崢嶸奮斗 砥礪前行 書寫城市建設華彩卷章
(一)城市框架逐步拉開,城市功能不斷完善
1.城市框架不斷優化。撤地設市時,宣城建成區面積僅有17.3平方公里,中心區人口僅有15萬人左右,城市公共基礎設施落后,城市功能不完善。撤地設市后,城市建設投資體量迅速拉升。“十五”期間,城市建設投資從2002年0.21億元逐步提升到2005年的1.5億元;進入“十一五”,城市建設投資屢創新高,在2010年達到90億元。“十二五”期間,年均城市建設投資超過120億元,“十三五”以來,2016年至2019年市本級累計完成城市建設投資674.7億元。城市建成區面積由2000年的17.3平方公里上升至2019年的63平方公里,同期城區人口由18.57萬人上升至35.96萬人。城市框架拉開速度明顯加快,城市面貌日新月異,為打造皖蘇浙省際交匯區域中心城市建設新局面打下堅實的基礎。
2.城市路網成績斐然。道路建設方面。確定了“四環十二射”的骨干路網建設思路,新建、改擴建青弋江大道、水陽江大道等主次干道117條計151公里,人均道路面積達34.91平方米,在全省處于領先位次。2018年9月通車的宛陵路圓了廣大市民多年的“一環夢”,2019年5月水陽江大道閉合段北段正式通車,城市二環順利閉合。2020年5月青弋江大道六標、七標等南環線路通車,城市三環道路框架基本形成。橋梁建設方面。1995年宣城市區僅有市政橋梁24座,至2019年,宣城市的市政橋梁數已上升到100座,橋梁累計長度達14144米。梅溪路立交橋、水陽江大橋、澄江橋等大型橋梁的建成,打通了城市交通重要節點,增添了一道道亮麗的風景線。
3.公建配套日趨完善。撤地建市初期,我市公共建筑體量較小,功能單一。2010年以后,公建項目進入“大建設、大發展”的快車道,合肥工業大學宣城校區成就了宣城人民“大學夢”,宣城中學新校區展示了徽風詩韻的美麗新校園,圖書館、規劃館、博物館建成使用為豐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提供重要場所,市人民醫院急診外科樓有效提升了我市公共醫療衛生水平。市婦幼保健院、皖南醫藥衛生學校等重點項目也將在今年建成,進一步完善城市功能配套。
(二)貫徹生態優先理念,堅持綠色發展道路
1.城市綠化品質顯著提升。建市之初,我市建城區綠地面積僅396公頃,公園綠地43.2公頃,綠化指標在全省處于較低水平。二十年來,隨著綠化投入的增加,城市綠化面積有了大幅提高,先后建成了彩螺廣場、府山廣場等形式多樣的市民廣場;建成了宛陵湖公園、植物園等城市公園;建成了水陽江大道、鰲峰東路延伸等幾十條園林景觀道路。目前建成區內現有各類綠地面積達2626公頃,公園綠地567公頃,山水園林城市格局基本形成。
2.城市水生態環境持續優化。城市水生態綜合治理從無到有,先后對市區范圍宛溪河、泥河等十余條內河開展河道疏浚和治理,隨市政道路共配套建設污水收集管網180余條。集中開展道叉河等4個黑臭水體治理,順利實施了宛陵湖東湖、明鏡湖公園等海綿城市項目。別士橋、馬王橋排澇泵站建成運行,雙塘、卜村路下穿鐵路泵站即將投入運行,城市防洪排澇能力進一步增強。
(三)聚力推進民生工程,提升市民居住環境
1.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2000年以來,房地產市場經歷了起步、發展和高速增長后,步入平穩健康發展階段。2000年至2019年,市區新建商品房新開工2500萬平方米,銷售1726萬平方米,至2019年年未,市區實有房屋建筑面積約2801萬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約1827萬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積42平方米。市區居民戶均擁有住房1.03套,既提高了市民居住的滿意度,同時也促進了我市的經濟發展。
2.住房保障制度不斷健全。堅持把住房保障工作作為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徑,通過公共租賃住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發放廉租房租賃補貼等方式,實現城鎮低保低收入家庭應保盡保;將市區新就業人員、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創業畢業生等納入住房保障范圍,有效解決了基層人員的住房困難。截至2019年12月,全市已累計保障住房困難家庭約3.6萬余戶。累計實施棚戶區改造6.94萬戶,約555萬平方米。通過大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我市住房保障覆蓋面已達到37.34%,切實改善了居民居住品質。
3.老舊小區改造持續推進。我市自2013年啟動實施老舊小區改造,截止目前累計完成投資4.55億元。通過實施雨污分流、道路平整、增設停車泊位、安裝把式車輛停車棚等工作,累計完成改造面積404.05萬平方米。老舊小區居住環境逐年改善,居民住房實現了由安居到宜居的轉變。
二、十四五不忘初心 繼續前進 描繪中心城市發展藍圖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的重要開端,我們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突出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把中心城市建設重點轉移到更加注重城市品質提升上來,著力解決好城市功能和要素不全的問題,提升城市發展能級,深化城市發展內涵。
一是堅持共享發展,始終服務民生。牢固樹立“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為人民”的理念,始終把利民惠民作為城市建設事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健全住房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使城市更安全,生活更舒適,市民更幸福。
二是堅持綠色發展,強化生態文明。充分挖掘中心城區水系資源優勢,全面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果,加強城市生態修復和功能修補,將生態文明建設融入城市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形成人居環境宜居舒適、建設方式集約高效的城市建設發展新格局。
三是堅持協調發展,聚力品質提升。平衡城市空間布局,補齊城市基礎設施短板,加快推進各類科、教、文、衛公共項目建設,推動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均衡發展,促進城市空間結構的優化和城市功能的完善,實現城市發展能級提升。
最后,再次感謝各位新聞媒體朋友對我市“中心城市建設工作”的關心,謝謝大家!